昨天,我們學習了危廢處理的前三個誤區點,以下是剩余的三個危廢處理誤區,嵩安企業環保管家陪您一起學習更多的危廢處理知識,以后學習更多環保相關知識,快點收藏嵩安企業環保管家頁面吧!
誤區四
豁免清單中的危險廢物不按照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根據新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附件《危險廢物豁免管理名錄》中所列的危險廢物,在豁免環節列出時,可按照豁免內容的規定和相應的實施辦法,予以豁免管理。
例如,廢物編碼900-045-49廢物電路板,條件是運輸工具符合防雨、防漏和防散射的要求,不只是在運輸環節中作為危險廢物進行管理(不需要危險貨物運輸工具)。其余的收集和處置環節仍按關鍵危廢進行管理。
誤區五
屬于危險廢物的廢物包裝桶不能作為危廢處理,直接由原供應商回收嗎?
根據《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 34330 2017)》規定:“任何可以在未經修理和加工的情況下,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質不作為固體廢物處理。”因此,任何可用于其原始用途而無需維修和處理的包裝或容器(例如不進行清潔,焚燒等)不作為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符合上述條件的包裹和容器應按照普通條款進行管理,雙方應提供交接憑證和賬戶記錄的證明。清潔和加工后可用于原始用途的包裝和容器仍需按照危險廢物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交由原供應商(無危廢處置資質)回收,屬于違法行為。
誤區六
危險廢物標志與有毒物質安全標志的混淆
許多人會把危險廢物標志與有毒物質安全標志混淆。正確的危險廢物標記是根據危險廢物儲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附錄A所示的標簽而設定的(注意骷髏邊緣顏色及下方骨頭數量),這個標志比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