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都知道危險廢物危害很大,卻不知道關于危廢處理的制度,現在讓我們了解一下危廢處理有哪些制度:
1、危險廢物報告登記制度是指由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環境保護部門,履行有關登記手續并提供危險廢物情況的制度。危險廢物的報告和登記是整個管理進程的來源和基礎,可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須確保登記數據全面、真實、準確和及時。
2、危險廢物轉移聯合令管理制度。危險廢物轉移聯合命令制度是指為防止危險廢物轉移所造成的污染而建立的環境管理制度。也就是說,轉移危險廢物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共同填寫危險廢物轉移的形式。
3、危險廢物營業執照管理系統。指從事危險廢物業務活動的單位的許可證管理系統。系統要求業務部門禁止未經許可或未經許可的活動。危險廢物產生裝置的規定禁止提供危險廢物。或委托無牌單位處置。
4、危險廢物管理處置系統。是指為使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對產生的危險廢物負有處置責任,不違反規定處置或者處置危險廢物,在處置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不受環境影響而采取的間接行政強制措施。精神保護部門指定其他單位代為處置危險廢物,處置費用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承擔。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不承擔處置費用的,由環境保護部門處以一定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