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安全操作規程制度
一、危險廢物與一般固體廢棄物和可回收廢物應分類投入和存放,嚴禁混放混存。
二、危險固體廢物(鉛渣、鉛泥、廢極板、廢鉛育)等應存放于危險固體廢物貯存中心,貯存、運送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發生泄漏和火災事故。
三、危險固體廢物(鉛渣、鉛泥、廢極板、廢鉛膏)應分類、集中存放于專用包裝容器內,并密閉。以防貯存、運送時擴散、污染。
四、危險固體廢物出廠時需標明名稱、編號、類別、數量、日期及需要特別說明的內容。
五、長期存放危險固體廢物的收集袋須扎好,并且密閉存放。
六、盛裝危險固體廢物時,不得超過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七、危險固體廢物收集人員每天從各危險固體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好的危險固體廢物按照規定的要求送至公司指定的危廢暫存地點。
上述七條危險廢物安全操作您學會了嗎?這是危險廢物安全操作的上半部分,想要學習剩下關于危廢處理的知識,就可以點擊收藏頁面下期再看哦!